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06/11/09 | 發言時間 | 16:50:19 |
發言人 | 李爵君 | 發言人職稱 | 管理處協理 | 發言人電話 | (02)23459568 |
主旨 | 為充實營運資金擬向大股東Tokyo Fashion Co., Ltd. (塞席爾商東京時尚有限公司)辦理資金融通借款案 | ||||
符合條款 | 第 5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6/11/09 | ||
說明 | 1.事實發生日:106/11/09 2.公司名稱:創新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5.發生緣由:充實營運資金 6.因應措施:本公司因財務業務所需,就總額不逾美金貳佰萬元整(含)額度內向大股東 Tokyo Fashion Co., Ltd. (塞席爾商東京時尚有限公司)辦理融通借款 (一)執行本案期限:自106年11月9日董事會通過起算13個月內 (二)借款期限:不得逾執行本案期限 (三)借款利率:按月以年利率8%計息 (四)不提供擔保品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 |